本文目录一览:
- 1、法院通报16岁少年遭围殴反杀案案情,此事最终的处理结果如何?
- 2、今天去ktv被混混无缘无故殴打我该怎么办呢
- 3、吉安中院通报“少年遭围殴反杀”案情,你觉得这起案件该如何判决?
- 4、江西吉安中院通报“少年遭围殴反杀”案情,少年属故意伤害,还是正当防卫?
- 5、云南官渡区,35名保安打死17岁少年对涉案人员最后如何处理的
法院通报16岁少年遭围殴反杀案案情,此事最终的处理结果如何?
二审判决并没有公布,一审判决判处少年10年有期徒刑,很多人认为判决有些重,估计二审将会减少几年。这次审判再次梳理了此次案件,原来这名少年之前就已经犯过罪,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8年有期徒刑,聚众斗殴等其他罪名判三年有期徒刑,数罪并罚最终十年。
少年吴某犯罪过程。
少年曾经在09年至20年期间和其他几人聚集在一起,然后在深圳等地对他人实施强奸,聚众斗殴等犯罪活动。因为当时少年年龄不达标,所以并没有追究刑事责任,后来吴某又认识了几个女孩子,事发当天他们一起在宾馆玩耍。
王某看见女孩长得不错就上去搭讪,遭到拒绝后又去敲女孩的房门,吴某打开门告诉王某:敲错门了。王某觉得吴某狠狠瞪了自己一眼,内心不服气就找了几个人上门挑衅。
打开房门后,王某和其他兄弟一起把吴某按压在地上,吴某趁其不注意,拿起水果刀捅了罗某几刀。导致罗某失血过多死亡,后来吴某母亲找到罗某亲属协商,并赔偿对方20万取得原谅。据母亲介绍,吴某在初中时就出现了叛逆行为,后来经常与社会上的混子搞在一起,之后不久就辍学四处游晃。
对于这起案件我有何看法?
之前还觉得吴某判的太重,现在觉得案件反转了,这种人无论他有没有成年,我都觉得不值得保护。父母操心操肺帮忙善后,也不知道之后能不能得到回报,这一群少年都刚步入社会,血气方刚,整天无所事事,最容易引发矛盾。
法律在保护这些人的同时也应该进行教育,等引发了命案,所有判决都无法让死者重新复活。父母平时应该多把时间留在孩子身上,不要让孩子步入歧途,一发不可收拾。
今天去ktv被混混无缘无故殴打我该怎么办呢
您好。
1。混混对您的殴打行为,属于故意伤害,您报警后,需要去医院检查,确定伤情,刑法规定故意伤害造成轻伤及以上的情况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2。如果混混的年龄在14以下,其本人不承担任何刑事责任;如果混混的年龄在14-16周岁间,仅对故意伤害至人重伤承担刑事责任。但无论是哪种情况,您都可向所有参与殴打的混混及其监护人要求人身伤害的侵权赔偿金和医疗费。
吉安中院通报“少年遭围殴反杀”案情,你觉得这起案件该如何判决?
现在的未成年人就是抓住没成年才嚣张的干违法的事,特别是学校群殴同学的人要严判抓起来,未成年犯法,至少父母要承担一半的责任。
据了解吉安中院通报“少年遭围殴反杀”案情,看完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希望大家不要被营销号带节奏,要相信法律公正,我觉得在这起案件里面吴某的罪行最大,在2019年未成年的时候还有一起强奸张某某,然后非法拘禁李某某的案件,当时还未成年,不应该只判刑十年,应该判死刑,这样的人出来也不会改变什么的。
我已经完完整整一字不落的看完了整个事件过程,只能说年少轻狂犯下的错误,只能用无尽的忏悔来面对余生,人就应该且活且珍惜。当时虽然是未成年,不知天高地厚,现在该为自己的不法行为付出代价,父母不教育就让警察来教育。
说实话,此前网上关于吴某的案子报道误导了舆论,之前看到网上某些媒体的报道,还以为这个吴某是什么被冤枉的好人,不看到官方发布全貌真的不能妄下评论,真的就觉得吴某活该,相关部门应该净化网络,别让不实之言乱飞。
正当防卫,未成年这敏感的字眼,容易使人同情并且混淆视听,但法律是公正的,吉安中院的判决,既维护了法律的庄严,打击了嚣张的黑恶势力,又维护法治社会的公平正义,如此判决大快人心。
作为司法,一定要独立公平公正,不应媒体舆论带偏,也不由得检查机关抗诉就怎样,一切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扫黑除恶维护社会稳定。要褒扬正当防卫,体现惩恶扬善,但也不应以防卫过当为借口,以爆施暴,造成人权的不公平。
江西吉安中院通报“少年遭围殴反杀”案情,少年属故意伤害,还是正当防卫?
目前来看,一审法院认为少年属于防卫过当,而少年母亲以及辩护律师认为是正当防卫。其实这件事发声,双方都存在过错,少年之所以取得受害者家属原谅,最终还是判了10年有期徒刑,是因为之前也犯过其他罪名。
这件事的具体情况。
在2020年5月8号凌晨,王某在某宾馆附近遇到了一个女孩,见对方长得不错,就想约女孩出去玩。遭到拒绝后,王某很不服气,所以跟着女孩到了宾馆,王某敲门继续骚扰女孩。没想到开门的是吴某,打开房门后,吴某狠狠瞪了王某一眼,王某很不服气,就叫了6名兄弟再次来到门外。其中4名伙伴手上还拿着匕首与菜刀,敲了很久没有人开门,王某就去前台拿了钥匙打开房门。
进入房间后与吴某发生争吵,吴某很快落下风,被众人按压在地上。后来在反抗,打斗中吴某用水果刀刺向了罗某,其他两人也受伤。当天罗某被送到医院抢救,由于失血过多无效死亡。事后吴某母亲找到家属进行协商,赔偿对方20万得到谅解。
吴某还犯了其他罪名。
吴某还参与了恶势力团伙犯罪,虽然之前犯的罪和这件事没有什么关系,但判刑的时候会一起计算。据调查,吴某曾经在深圳等地与其他小混混强迫他人卖淫、强奸他人,聚众斗殴。其行为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所以一审判决以聚众斗殴罪判处三年有期徒刑,故意伤害罪8年,数罪并罚就是10年。
对于吴某的罪行,我有何看法?
现在看来吴某被判10年有期徒刑也不是很冤枉,原本以为他只是一个受害者,没想到也是个小混混,难怪面对恶势力不低头。这起案件也反映出当代未成年人缺乏教育,部分家长只有等孩子出了问题才会重视。
云南官渡区,35名保安打死17岁少年对涉案人员最后如何处理的
自2011年10月7日至今已10年之久,此案经查仍无最新进展,可悲可叹!!!
大板桥街道办事处新闻发言人称:7日凌晨1时50分,昆明市官渡区盛世之都KTV有客人因消费问题与云南瑞邦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派驻到该KTV的保安杨某、陶某发生纠纷。随后,陶某打电话向驻街道办的保安公司求援。在大队长周某的带领下,30余名保安人员手持木棍、橡胶棒、钢管寻找与二人发生冲突的人员。在盛世之都KTV对面的路边烧烤摊,保安人员与正在吃宵夜的符某、韩某和崔某发生打斗,并砸毁崔某放在路旁的摩托车。最终符某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于7日9时许死亡,韩某和崔某入院治疗。
据了解,经初步调查该事件中的保安人员均为大板桥街道办向云南瑞邦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雇佣的工作人员,工作职责是为大板桥街道办事处进行违建农房整治工作提供外围环境保障工作。
警方表示,目前35名犯罪嫌疑人已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调查取证工作则在进一步进行中,具体处置方案仍无最新进展。对于而事件中的符某是否系被保安错打致死,警方未给予交代。
个人认为此案涉案35名犯罪嫌疑人均应行政拘留,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二百三十四条规定具有殴打情节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